该服务合同包括系统用户支持、全天候事件检测和解决(包括呼叫中心)、系统监控服务(含现场技术援助和专业支持)以及持续改进工作。
数字行政总秘书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协调和推广国家总局及其下属机构的信息通信技术战略,同时促进与其他公共行政部门的合作。该战略的实施方式包括直接实施或通过信息通信技术部门和数字行政部委委员会实施。

该机构的职能还包括重组共享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资源和基础设施,但不得损害采购合理化和集中化总局的权力。它还负责设计、规划和推广共享服务、通用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使用,促进应用程序和设备的标准化以及特定行业应用程序的再利用。为此,它提供了一份共享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目录,用于开发和强制共享使用集中管理的共享基础设施、设备、网络、应用程序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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